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
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科技部登记核准,2011年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设立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在海洋工程科学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应用、重大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2014年开始我会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直接提名资格。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评审办法》,现将2021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项目完成时间应在2020年8月30日之前。
2.申报项目涉及多个完成单位的,完成单位前3个应为协会会员单位,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在申报书中须提供完成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说明,包括项目合作经历、时间、方式、产出及客观佐证材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字,作为附件提交。
3.申报项目科技成果须用于实践1年以上,不存在成果权属争议。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申报单位申报,不得拆分后由多个完成单位各自申报或重复申报。
4.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
5.项目所属专业属性、学科代码,请填写至三级学科,学科代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6.申报项目涉及国家立项项目的,附件中须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的结论页或专家签字页复印件。
7.附件中成果评价证书只需提交评价意见页及专家名单复印件,不提交查新报告。
8.论文、专著的作者,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持有人至少有1人应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第一完成人放弃申报奖励后,应有书面说明。
9.附件应清晰可见,尽量保持原文件页面大小,原则上不要拼图,超过A4幅面的可以缩印到A4幅面。
10.纸质版申报书中需要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公章。附件应提交原件复印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网站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与评审系统,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
2.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8月30日。网上提交后,打印生成纸质版申报书,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版须在2021年8月30日前寄出,逾期不再受理。
3. 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
三、联系方式
林敏,010-68046678,66010755,sata_caoe@vip.163.com
网址:www.caoe.org.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官营家园3号楼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通知.PDF
2021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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