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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沿海开发 建设海洋强省
时间: 2012年4月6日 点击率: 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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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沿海开发 建设海洋强省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唐庆宁

    沿海开发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建设海洋与渔业强省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战略部署。
服务沿海开发成效显著
    2011 年,江苏海洋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海洋与渔业强省的目标,创新发展思路,积极应对挑战,全力服务沿海开发,不断加强海洋管理,全省海洋事业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海洋经济发展势头喜人。全省上下对海洋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省委、省政府召开沿海开发推进工作会议,出台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五年推进计划》,提出把江苏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海洋经济示范区”。会同省发改委、沿海办编制了《江苏省“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了陆海统筹、江海联动,打造“一带三区多节点”“L”型海洋经济产业带,海洋经济五年翻番的战略构想。沿海开发力度不断加大,重大基础设施、滩涂围垦、重大载体建设全面推进,崇启大桥建成通车,条子泥匡围工程、连云港港30 万吨航道顺利开工,一批重大项目落户沿海。造船、海洋渔业等传统产业有了新提升,海工装备、风电新能源和海洋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迅速成长。2011 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预计达3900 亿元,增长20%。

    海域海岛管理工作不断深入。科学修编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在全国首家上报国务院审批。科学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依法规范海域使用审批,全年新确权277 宗、面积近7 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9 亿元,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 32 宗、抵押金额21 亿元,积极争取国家围填海指标,保障沿海开发的重点用海需求。不断创新海域物权制度,《海域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列入了省政府立法调研计划,在3 个县(市、区)开展海上建筑物产权登记试点。全面建成县级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互动。率先完成海域使用权证书统一配号试点任务。开展海域使用动态无人机遥感监测建设,成为全国无人机监测试点省份。扎实推进海岛管理工作,完成了海岛普查和10 个海岛地名标志的设置,2 个海岛列入国家第一批无居民海岛开发名录。启动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工作。
    海洋科技创新和预报减灾水平明显提升。组织中船重工集团702所等51 家单位成立了“江苏省海洋装备产业技术合作联盟”,为创建国家级深海装备产业基地奠定基础。实施6 年的江苏908 专项以较高质量通过国家验收,基本摸清了江苏近海资源、环境和经济状况,构建了江苏“数字海洋”信息基础框架系统,专项成果广泛应用于沿海开发。组织申报、实施了一批国家海洋公益性行业专项。海洋预报减灾工作强力推进,市县海洋部门增设了海洋预报减灾机构,启动了海洋观测监测体系建设,首批3 个海洋观测浮标顺利布放辐射沙洲海域并投入试运行,首次开展了江苏省海平面变化影响评估调查。
    海洋环境保护力度加大。与省环保厅共同签署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陆海统筹、部门联动的合作机制,形成保护海洋环境的合力。与省发改委、环保厅联合编制了《江苏省十二五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对沿海31 条主要入海河流、沿海工业园区和沿海城市生活尾水的源头监管。调整海洋环境监测方案,开展各类海洋功能区的环境监测,针对日本核污染事故开展应急监测,发布江苏省2011 年海洋环境质量公报。认真做好海洋环评和海洋倾倒区审批管理。启动江苏省海洋生态补偿(地方)标准研究,与连云港30 万吨航道工程项目单位签署了生态补偿协议,补偿9900 万元用于海洋生态补偿修复。连云港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得到国家海洋局批准。
    海洋监察水平不断提高。海监船建设快速推进,1000 吨级船开工建造,启动南通、连云港两个维权执法基地建设项目。编制印发了《江苏省“十二五”海洋监察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海洋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建立海域监管联动机制, 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对江苏省竣工的海洋工程环保设施组织了联合检查,做好海岛定期巡查和光缆巡护专项行动。2011 年全省海监机构共立案114 起,结案104起,收缴罚没款1800余万元。
更大力度推进海洋强省建设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海洋与渔业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将认真贯彻江苏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国海洋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创新驱动,强化海洋管理保护,优化海洋经济结构,不断提高海洋经济发展水平,更大力度推动沿海开发战略实施,更大力度推动现代渔业建设,加快推进江苏海洋与渔业强省建设。具体工作是抓好“六个新”。
    以提高统筹服务能力为重点,推动海洋经济上新台阶。贯彻实施好《江苏省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和“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继续给予政策、措施上的支持。扎实做好海洋经济统计工作,加快建设省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系统。联合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沿海办等部门开展全省海洋经济普查,摸清全省海洋经济“家底”。配合省贸促会搞好韩国丽水世博会“江苏周”活动,展示江苏海洋经济发展水平,体现江苏海洋特色。
    以加强海域使用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海域海岛管理新机制。认真做好新的海洋功能区划的获批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市、县功能区划的修编。建立健全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力促《江苏省海域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加快构建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体系。加强海域使用审批服务,尽量缩短海域管理和海洋环评的工作周期,推进集约用海,合理配置海域资源,提高利用效率。进一步发挥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系统在海洋综合管理中的作用。启动领海基点整治修复项目的编制和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完成江苏省海岛保护规划工作。
    以提高引领和支撑能力为重点,推动科技兴海取得新成效。争取建立海洋药物、生物产业技术联盟,扩大海洋科技产业技术联盟在海洋经济主导产业中的覆盖面。加强海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组建10 个海洋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在海洋生物、海洋装备、海洋新材料等领域开展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实施好国家海洋公益性专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在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生态修复、公益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培育龙头企业,形成拳头产品,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大908 专项成果的应用力度,为海洋开发与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以强化“五个用海”为重点,推动海洋环境保护有新举措。坚持“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以海域环境容量为基础,建立重点海域污染物控制机制,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的排放。对海洋环境不达标的沿海地区,实行环境准入限批政策。继续做好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加强海洋保护区管理工作。加强达标尾水排放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海洋生态补偿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生态补偿制度。

    以建立健全体系为重点,促进预报减灾能力有新提升。加快全省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在完成辐射沙脊群海域海洋观测台站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再建设2 个海洋观测台站。推进海洋灾害信息电子显示屏系统和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系统建设,全面实施预报和安全系统叠加工程。加强预报队伍建设,完善省市预报体系,不断提高海洋预报能力,努力拓展预报减灾服务领域。认真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试点,继续做好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
    以提高管控能力为重点,实现海洋监察执法水平有新提高。按照海陆空立体监控,省市县协同配合,海域使用、海洋保护、维权巡航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加强海监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海洋执法基地、执法装备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快1000 吨级、600 吨级海监执法船的建造,抓紧建设连云港、南通两个海监执法基地。进一步拓展执法领域,在做好海域使用、海洋环保等执法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海岛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用海、破坏海洋环境、侵犯海洋权益的行为,有效预防和遏止盲目围填和违法用海。进一步完善“千里海疆巡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海盾”“碧海”“海岛保护”“护缆”“文物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提高执法管理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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