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 星期四 关于我们 | 在线咨询 | 加入收藏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搜索 搜索
  新闻搜索 全站搜索
期刊读物 首页 > 期刊读物 > 2020年第4期
会员注册申请
科学技术奖申报
代表大会专题
非法生产、进口和出口水产苗种的法律责任及其完善
时间: 2020年4月30日 点击率: 2911
收藏 收藏 打印 打印 推荐分享 给编辑投稿 给编辑投稿
非法生产、进口和出口水产苗种的法律责任及其完善
蔡诗巍1,裴兆斌1,郭云峰2
(1. 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大连 116023;2.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北京 100020)
 
    摘要:为促进我国水产养殖业和水产品贸易的发展,文章梳理我国关于生产、进口和出口水产苗种的相关规定,分析对非法生产、进口和出口水产苗种进行处罚的原因和力度,并提出建议。研究结果表明:水产苗种是重要的渔业资源,具有自身特点和内在规律,我国以法律形式对生产、进口和出口水产苗种进行规定;我国对非法生产、进口和出口水产苗种进行处罚的法律规定较宽泛,建议以法律形式完善水产苗种检疫体系、完善水产苗种许可制度以及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条款。
    关键词:渔业法;水产苗种;水产养殖;水产品贸易;处罚
    基金项目:2020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项目(2020lslktjdzd-014);辽宁省教育厅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DW201903);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2019年度渔业法修改项目(NY2019F0501);教育部备案2017年度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项目“东北亚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17ZDA136).
 
 
标志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版权所有 您是第5891369位访客
京ICP备18023793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官营家园3号楼(国家海洋局第二办公区)
电话 电话 010-68040020 传真 传真 010-68040020 邮编 邮编 10016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