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省级主体功能分区陆海统筹:问题与对策
唐泓淏1,2,牟秀娟2,余静1,3,王琰2,许瑞军2,徐承芬2,赵越1
(1.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 青岛 266100;2. 青岛海洋地质工程勘察院 青岛 266071;
3.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 青岛 266100)
摘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我国正在施行的一项战略性空间规划制度,陆海统筹是其重要的规划原则,然而在陆域和海洋规划由不同部门主导、分别编制的工作思路下,陆海统筹难以得到切实保障。文章剖析了沿海地区陆域和海洋主体功能分区不协调的现实困境,以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例,从陆域和海洋主体功能分区不协调、规划保障措施不对接两方面分析了规划单元陆海分区无法衔接的原因,并提出了统筹沿海地区主体功能区划分、发挥海岸带规划的陆海统筹作用和推进陆海统筹的规划保障措施实施等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主体功能分区提供借鉴,促进沿海地区的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与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的充分协调。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陆海统筹;空间开发与保护;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分区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U1706215),多重人为压力下莱州湾生态环境的演变趋势和调控原理;自然资源部海岸带开发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2019CZEPK13),我国海岸带生态承载力评价其影响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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