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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的限定性技术要求综述
时间: 2018年11月8日 点击率: 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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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的限定性技术要求综述
王晓萌1,2,程嘉熠1,2,孙瑞钧1,2,陈虹1,2,杨文超1,2,韩建波1,2
(1.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大连 116023;
2. 国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 大连 116023)
 
    摘要:在全球范围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问题凸显的背景下,为完善我国相关技术要求,为相关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和支撑,满足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文章综述国内外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的限定性技术要求,并提出启示和建议。结果表明:全球范围涉及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限定性技术要求的文件主要包括国际海事组织《指南和标准》和《辛特拉宣言》,技术要求集中在海上设施原地弃置的条件、全部拆除设施的深度、留置设施的水深以及海底管道弃置规范等方面;英国、马来西亚、美国和泰国等典型国家分别以上述国际公约、专项指南和本国技术指南为主要框架制定相关技术要求,以保障通航安全、防止对其他用海和海洋环境造成影响等;我国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的限定性技术要求主要针对平台、钢质固定平台、井口、浮式装置、系泊系统、连接管缆和水下生产系统等方面,但存在技术要求原则化和碎片化、法律效力较低以及类型覆盖不全面等问题;通过归纳和比较,未来我国应加快制定相关国家标准、与国际公约和专项指南有效衔接、完善海底管道弃置技术要求以及对不同海域实施分类管理等。
    关键词:海上油气生产设施;海洋油气勘探;海底管道;辛特拉宣言;国际海事组织
    基金项目:国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疏浚物中三丁基锡的生态风险评价及其海洋倾倒筛分水平研究”(201815);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海洋空间规划方法研究及其在我国海洋倾倒区规划中的应用”(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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