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渔业法之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法律责任
赵亦钧,裴兆斌
(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大连 116023)
摘要:优质的渔业水域环境是我国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渔业水域环境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污染问题,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渔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为了保护渔业水域环境、防治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均规定了相关内容,基本形成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法律规制模式,但仍然存在许多法律问题,如法律规定缺乏实施细则,可行性较低;相关定义模糊不清;事故损害调查方式不够合理等。在此背景下,文章分析了目前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对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并提出建议,为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处理和归责提供参考。
关键词:渔业法;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渔业水域环境;法律责任;渔业可持续发展
基金项目:2020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2020lslktjdzd-014);辽宁省教育厅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DW201903);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2019年度渔业法修改研究项目(NY2019F0501);教育部备案2017年度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项目“东北亚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17ZDA136).
下载全文
|